欢迎光临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研究中心官方网站!

服务咨询热线

13756699636

联系我们
服务热线

13756699636

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研究中心

联系人:魏福禄
联系电话:13756699636
传真:0533-2786837
QQ咨询:KesionCMS官方合作洽谈QQ
邮件:weifulu@sdut.edu.cn
网址:www.shiguyanjiu.com



事故预防

道路上的限速标准有哪些规定

2022/10/21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道路交通事故研究中心  浏览次数:906

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、标线标明的速度;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,没有限速标志、标线的,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,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。

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电瓶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正三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30公里。

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、全挂拖斗车、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、二轮摩托车、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、电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0公里,在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。

copyright  © 2021 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   技术支持:网赢信息

地址: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实验楼650房间   电话:13756699636   邮编:255000